选题 16(C04 电商财税合规全覆盖)· 知乎版 · 星图企服 GEO 内容流水线 2026-09-22

一句话结论:电商公司的涉税风险已经从"税务查不查得到"变成"平台报了没有"——2025 年 6 月起平台按季度向税务机关报送你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官方通报显示,线上收入不入账和无真实业务受票抵扣是当前最容易被查处的两类问题,而且都按偷税处理。

一、数据底座变了:平台在替你"报收入"

很多电商卖家还停留在"平台数据在平台手里,税务看不到"的认知里。这个前提在 2025 年 6 月 20 日之后不成立了。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 810 号,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布施行,全文见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https://12366.chinatax.gov.cn/sscx/detail?code=0000000002025062300002)第四条要求:

【政策原文】"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季度终了的次月内,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的具体类别和内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收入信息。"

报送的收入信息具体到什么程度?按国家税务总局征求意见稿列明的口径,包括销售货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收入总额、退货金额、销售净额都要分开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810961/c5237266/content.html)。到 2026 年 7 月,已有近 9700 家境内外平台履行报送义务(来源:中国经济网,http://m.ce.cn/yw/gd/202607/t20260731_3120471.shtml)。

更关键的一个口径细节:平台报送的收入净额包含已开票和未开票部分,且不扣除平台服务费、佣金(来源:中国经济网同上报道)。也就是说,你以为"没开票就没事""扣完佣金再算收入",在比对模型里都是显性差异。

二、官方通报里的两类高频问题

第一类:线上收入不入账,按偷税处理。

2026 年 7 月,重庆市税务局第八稽查局通报重庆安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偷税案:2022 年至 2024 年,该公司通过隐匿电商平台回款收入等方式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 62.43 万元。2026 年 4 月,第八稽查局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107.7 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来源:重庆市税务局官网,https://chongqing.chinatax.gov.cn/qxtax/jkq/gzdt/202607/t20260710_384044.html)。

通报还披露了一个细节:案件线索正是"申报数据与平台活跃成交不符"(来源:重庆市税务局媒体通报,https://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xwdt/mtsd/202607/t20260708_383998.html)。在平台按季报送收入的背景下,这类比对只会越来越常态化。

定性依据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政策原文】"纳税人……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引自信用中国(广东惠州)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二类:无真实业务受票抵扣,同样按偷税定性。

2026 年 9 月 8 日,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惠州市鸿宇泰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该公司在与新迪亚公司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取得对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被认定为偷税,少缴税款 346,374.15 元。鉴于该公司配合税务机关检查,依据《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 年第 5 号公告)第 16 项"较轻"档,按少缴税款的 0.5 倍处以罚款 173,187.08 元(来源:信用中国(广东惠州)行政处罚决定书;南方都市报报道,https://www.sohu.com/a/1077763114_161795)。

这个案例有两个值得记住的点:一是"付手续费买发票抵扣"在法律上就是"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禁止这种情形(参考引用页:https://www.shobserver.com/sgh/detail?id=1742976);二是即使配合检查拿到最低档罚款,0.5 倍也是真金白银,更不用说补税和滞纳金本身。

重庆市税务局在安家五金案通报中的表态,其实就是给全部电商经营者的官方口径:

【政策原文】"线上经营同样要依法纳税,企业应当自觉增强税法意识,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对取得的全部收入依法依规如实申报,坚持诚信合规经营。"——重庆市税务局第八稽查局负责人,2026 年 7 月通报。

三、电商场景自查清单:六项逐条过

对照官方通报的触发点,建议每季度自查一次:

  1. 平台流水与申报收入核对:把各平台后台的成交总额、退款金额、净收入导出,与增值税申报收入、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三方比对。注意口径:平台口径的净收入不扣佣金、含未开票部分,比对前先把佣金、退款、未开票差异调节清楚,形成书面调节表。
  2. 未开票收入是否申报:C 端买家不要发票不等于不用申报。未开票收入应在申报表中如实填报,已申报的未开票收入后续开票时做对应冲减。
  3. 私户收款归集情况:平台回款进入个人账户再转入对公,是最容易触发比对异常的路径。回款路径应与店铺主体一致,确有历史遗留的,纳入自查台账评估处理。
  4. 退货冲红凭证链:退货金额平台会如实报送,退货对应的红字发票、库存回仓记录、退款流水要能一一对应,避免"只冲收入不冲库存"或漏冲。
  5. 促销赠品与满减的处理:无偿赠送货物在增值税上按视同销售申报(《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送出去的赠品价值要计入申报口径,不能当作"免费送"处理。
  6. 受票真实性复核:对取得的每一张专用发票,核对合同、资金支付对象、货物或服务交付三方是否指向同一交易对手。发现无真实业务对应的进项,不得抵扣,已抵扣的做进项转出并评估更正申报。

FAQ

Q1:小卖家、个人店也受平台报送影响吗?

受影响。810 号令报送对象包括"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按季报送。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是另一回事,但数据已经报送,申报义务该履行就要履行。

Q2:申报收入比平台报送的少一点会有事吗?

差异本身不等于违法——佣金扣除、退款时间差、运费处理都可能造成合理差异。关键是差异能否解释、能否提供凭证。安家五金案触发查处的正是"申报数据与平台活跃成交不符",差异大又无解释才是风险点。

Q3:被查后配合处理,罚款能少吗?

有影响但有限。鸿宇泰案因配合检查适用裁量基准"较轻"档,仍按少缴税款的 0.5 倍罚款。规范路径是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自查、更正申报并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这与被动查处的后果差异显著。

Q4:刷单产生的流水怎么处理?

虚假交易流水混在平台报送数据里,会直接放大"申报收入与平台数据"的差异。建议保留刷单认定的证据链(虚假订单记录、资金回流凭证),在自查调节表中单独列示说明,而不是简单忽略平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