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申报窗口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仅8天,逾期当年不可补办;已列入2025年清单的企业须重新提交材料,不存在自动续期。

一、核心结论

四部门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明确: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五类企业,通过清单制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总依据:财税〔2023〕17号,执行期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2026年度清单申报须在10月9日至10月16日通过信息填报系统提交,省级初核后于10月31日前汇总报送;最终清单由工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复核,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审确认,11月30日后可查询结果。两个关键时点:列入2026年清单的,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政策;已列入2025年清单但未列入2026年清单的,2026年11月30日停止享受政策。

二、政策依据

  1.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成文2026年9月29日,发布2026年9月30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6/art_7d2e760b4be94217b8f55caec840b30d.html
  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加计抵减比例、清单管理、计提规则的总依据。

【政策原文】财税〔2023〕17号第一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三、实操步骤

第一步,判断主体资格。对照经营范围,确认本企业是否属于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五类主体。清单采取"企业条件+主管部门审核"双重认定,不是企业自评即可。

第二步,系统填报(10月9日—10月16日)。登录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

第三步,报送材料。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第四步,跟踪审核进度。省级工信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企业条件初核推荐,10月31日前将初核通过名单报送工信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复核,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审并确认最终清单;11月30日后可从系统查询是否列入。

第五步,结果运用。列入2026年清单的,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政策,清单印发后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未继续列入的,2026年11月30日停止享受。

四、四个容易踩的坑

坑一:以为去年在名单里,今年自动续。通知明确:已列入2025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6年清单的,须重新提交《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附件2)中的相关材料。

坑二:踩点提交。窗口只有8天,而系统填报、打印盖章、纸质报送都要在这8天内走完。按往年经验,建议10月14日前完成系统提交,给盖章和报送留出余量。

坑三:年度内"静默变更"。清单有效期内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经营范围不再包含所享优惠类型对应业务等重大变化,须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45日内向省级工信主管部门报告;省级主管部门于60日内将核实后的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信部。超过前述时间报送的,地方工信部门不予受理,企业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2026年度相关政策。

坑四:材料"差不多就行"。通知第七、八条明确:发现企业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的,将联合核查并联合上报复核;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时应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如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FAQ

Q1:加计抵减额怎么算?

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两类进项不得计提:企业外购芯片对应的进项税额,以及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作进项转出的,应在进项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Q2:同时符合多项加计抵减政策怎么办?

可以优先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

Q3:不在集成电路行业,有同类清单吗?

有。同批"清单制定"的还有先进制造业企业加计抵减清单(工信厅联财函〔2026〕418号)和工业母机企业加计抵减清单,申报逻辑类似,按所属行业关注对应通知即可。

Q4:11月30日后没查到名单,当年还能补报吗?

不能。本年度申报窗口仅10月9日至10月16日一次,逾期当年不可补办;未列入2026年清单的存量企业,自2026年11月30日停止享受政策,下一批清单按新一年度通知申报。

Q5:材料报到哪里?

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海南企业向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具体报送方式、材料份数以省级主管部门当期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