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2026年起,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从每次500元提高到1000元;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平台接单、反向开票卖报废产品等6类收入,不再一笔一笔按次算,而是当月全部收入打包,直接跟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比——达不达标,直接决定这笔收入缴不缴增值税。

先看核心结论

这件事的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2026年1月30日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等于把全年已经发生的业务都按新口径管起来),同时废止了2023年第1号公告里对应的旧征管规定。

三个关键变化,逐条说:

第一,起征点标准本身看10号公告。 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内不缴增值税;按季申报的,季度30万元以内不缴;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以内不缴。按次这个数,从过去的500元提到了1000元,这是一次实打实的口径上调,依据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增值税法施行后的衔接文件),政策执行期到2027年12月31日。

第二,自然人的6类收入"打包按月算"。 过去自然人零星收入按次算,每次500元的门槛很容易被单笔金额击穿。新规明确6类情形直接适用按月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①取得2025年8月8日(含当日)以后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②出租不动产;③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服务收入(平台代办申报);④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资源回收企业代办申报);⑤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代理服务(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比照执行);⑥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一次性收取利息或租金的,按对应期间月均分摊确定月销售额。

第三,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单笔放弃免税"。 销售额没到起征点、本来免税的生意,如果客户坚决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可以只就这一笔交易放弃免税、开具专票,其余销售照常免税,不用为了一笔业务放弃全部优惠。

官方解读有两个口径值得记下: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黄立新说,"打包"适用是为了从源头避免拆分、叠加超标享受;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说,单笔放弃不影响其他交易继续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政策原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第一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标准的,可以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条(节选):"自然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以当月发生全部应税交易的销售额,适用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标准:(一)自然人取得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租金的,以对应租赁期月均分摊的租金,确定月销售额……"

来源链接:

实操:三步对号入座

第一步,分清"按期"还是"按次"。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月或按季申报的,看月10万/季30万这条线;自然人零星交易原则上按次,看每次1000元这条线。

第二步,自然人对照6类情形。 房东(出租不动产)、平台接单的自由职业者、卖报废产品的个人、保险代理人,这四类是最常见的。命中任何一类,当月全部应税收入加总,不超10万元就不缴增值税。注意"全部"两个字:官方解读明确这是防止拆分叠加的口径,同一类收入要合并看,不能按笔拆开。

第三步,小规模纳税人用好"单笔放弃"。 客户要专票时,在开票环节选择就这一笔放弃免税即可。同时注意10号公告的配套口径:适用减按1%征收率的,要按1%开具发票;也可以选择放弃减税开具专票。每一笔的选择结果要留痕,申报表与发票要能对得上。

自然人按次纳税的还有一条兜底路径要留意:既没有代开发票被征收、也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按《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就本年度尚未缴纳增值税的应税交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也就是说,"没到代开环节"不等于"不用管"。

常见问题

Q1:我做批发,季度销售额28万,其中有个大客户非要10万块的专票,开了这单我整个季度都要缴税吗?

不用。按4号公告第一条,你可以只就这一笔放弃免税、开专票,其余未达起征点的销售继续免税。单笔放弃不影响其他交易。

Q2:我把铺面租出去,一次性收了半年房租4.2万元,单笔远超1000元,是不是要按次缴增值税?

不按次算。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属于6类情形之一,按租赁期月均分摊租金,每月7000元,远低于10万元的月起征点,不缴增值税。依据是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

Q3:我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佣金按季度结算,怎么适用起征点?

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代理服务、由保险企业按规定代办申报的,以当月全部服务收入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一次性收取的,对应计息期(计酬期)月均分摊。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比照执行。

Q4:自然人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会被当场征收增值税吗?

按次纳税、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时征收增值税。所以自然人代开前先算一下自己的6类情形是否命中——命中了按月打包算,可能根本没到起征点。

Q5:放弃免税开了专票,以后是不是36个月都不能再免税了?

《增值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放弃优惠后36个月内不得再享受,但小规模纳税人是法定除外情形——可以灵活选择、单笔放弃,不必担心被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