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2026 年 11 月 1 日起,境内单位向自然人购买研发、软件、设计、咨询、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文化、教育七类服务并支付价款的,付款单位是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要在支付时代扣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并于次月 15 日内办理扣缴申报——距离施行只剩五周,企业现在就该盘点业务、调整流程。
先说来龙去脉。2026 年 9 月 4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 2026 年第 28 号公告,随公告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自 11 月 1 日起施行。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2026 年第 19 号公告,配套发布专用申报表及填报说明,与新办法同步施行。
为什么要有这个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此前增值税代扣代缴主要针对境外单位和个人,这次是首次以专门办法把境内自然人征管方式转为"以支付方代扣代缴为主"。阜新市税务局 9 月 23 日在线访谈说明:立法考量在于自然人应税交易"零星分散、偶发",自行申报遵从成本高,由本就代扣个税的付款单位一并扣缴增值税,衔接更顺。
【政策原文】《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第一条:境内自然人(以下简称自然人)提供研发服务、软件服务、设计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文化服务、教育服务(以下统称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按照本办法规定代扣代缴增值税。……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是指作为应税交易购买方的境内单位。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
政策依据与官方来源(均为可查验的官方页面):
- 28 号公告及办法全文,12366 纳税服务平台:https://12366.chinatax.gov.cn/wap/pages/detailall.html?id=0000000002026090500002&url=sscx/toDetail
- 19 号公告全文及官方解读,总局法规库: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52176/content.html
- 甘肃税务 12366 答复(已缴税款无需再扣):http://gansu.chinatax.gov.cn/art/2026/9/8/art_75_476677.html
核心规则拆解:扣不扣、怎么算、怎么报
第一,看主体和范围。 服务提供方必须是境内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不适用),服务属于列举的七类,付款方是作为购买方的境内单位;实物等非货币对价也计入价款。具体范围按 2026 年第 9 号公告执行。
第二,不是每笔都要扣。 办法第三条:当次(日)销售额达到按次纳税起征点的,应当在支付价款时代扣;自然人已缴纳税款的,无需代扣。当前按次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 1000 元,由 2026 年第 10 号公告从 500 元提升而来。
第三,计算规则只有一条公式。 办法第二条:应扣缴增值税=销售额×规定征收率;自然人符合优惠适用条件的,应告知扣缴义务人并如实提供资料,按规定计算。第四条要求:扣缴增值税的同时扣缴附加税费。
【政策原文】第五条: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计税期间为一个月,应当自发生应税交易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并缴纳税款。已扣缴的应税交易,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时无需再次缴税;未代开发票的,扣缴义务人可发起开票提醒。
第四,"零申报"也要报。 办法第六条容易被忽略:未达按次起征点、免税、或按第三条无需代扣的,仍应按第五条办理申报。不用扣税,申报动作不能省。
第五,资料留存是硬要求。 办法第九、十条:按自然人提供的信息计算税款、办理申报,不得擅自更改;保存税款账簿、合法凭证、自然人身份信息、应税交易信息、结算支付记录、优惠条件资料,并对身份信息保密。
给企业的实操步骤:五周准备清单
- 盘点采购业务。 筛查公司是否向自然人支付七类服务费用,按频次和金额排出重点清单。请讲师授课、请设计师出图、请顾问做项目,都是高频场景。
- 核查合同条款。 新合同明确税费承担与发票安排;存量长期合同建议 11 月前补充代扣代缴约定。
- 调整付款流程。 付款环节增加"是否达 1000 元起征点、个人是否已缴税"的判断;已代开缴税的留好凭证,不再重复代扣。
- 设置申报日历。 次月 1 至 15 日内办理扣缴申报;即使当月无需代扣,也要申报。申报表用 19 号公告的专用申报表及附列资料。
- 归档资料。 身份信息、合同、结算单据、支付记录按第十条留存;发生折让、退回的,按第七条更正当期申报。
过渡期怎么处理?
办法第十五条:2026 年 1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期间自然人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由自然人按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自行申报,达到起征点的最迟次年 6 月 30 日前申报。存量业务不追溯给企业,11 月起完全按新办法执行。
常见问题
Q1:个人已经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并缴了税,公司还要代扣吗?
不用。甘肃税务 12366 答复明确:自然人已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无需代扣。付款前确认是否已代开缴税,留好凭证即可。
Q2:这笔服务费不到 1000 元,是不是既不扣也不用申报?
不扣税是对的,申报义务还在。办法第六条明确:未达按次起征点的,仍应办理扣缴申报。
Q3:通过互联网平台请的个人服务者,也由我们扣吗?
办法第十四条:平台内从业人员经平台企业代办申报的,不适用本办法。直接签约、线下支付的仍在范围内。
Q4:不代扣会有什么后果?
办法第十三条:应扣未扣税款、未按规定办理扣缴申报、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冒用身份等情形,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按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应扣未扣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Q5:代扣增值税之外,公司对这笔服务费还有什么义务?
一是个人所得税,支付劳务报酬一般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二是税前扣除凭证,超过起征点的支出应按规定取得发票,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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